六、合同签订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合同制,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续签、解除和终止,按照相关法律执行。
(二)待遇
1、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两个月岗前培训在内)。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2、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3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经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后确定正式工资待遇。
3、战斗员岗位转正平均月工资为4600-6000元(含“五险一金”)。执勤车辆驾驶员、体能教员岗位转正平均月工资为5400-6200元(含“五险一金”)。入职后兼任技术岗位的在此基础上适当调增400-1000元。表现优异经推荐任行政职务的(副班长、班长、副分队长、分队长、站长助理、站长/政治指导员)在此基础上适当调增900-3000元。
4、被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5、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及在合同期内使用的被装等物品。
6、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担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两年以上,年龄18—30周岁,可由单位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考试(具体报名资格按照当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公告为准)。
7、合同期内每年免费享受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七、日常管理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或轮值班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度,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除重大活动、安保战备外,每月休8天,并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休假,未休假享受相应补助;
(二)工作满一年后,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
八、特别提示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委托重庆聚城助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及其他名义费用,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承诺推荐报名,涉及招录的有偿服务均与本次招录无关。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的支付现金、转账汇款的短信和电话。
凡有发现违规收取费用行为,请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并拨打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电话:023-67566947(工作时间)进行举报;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请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向报考人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发送通知的,视为已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重庆聚城助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对以上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李老师,(023)67522180。
附件: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原标题: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下半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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