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及职责
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瓦房店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为派驻街道专职消防文员。主要从事消防宣传、协助街道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以及其他消防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消防文员10人,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瓦房店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4.身体健康,能在入职后即正常参加体能训练,能参加错时制检查和夜间值班,能随时闻令到岗、进站驻班;
5.具有能够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满22周岁以上且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至1999年10月31日(含)期间出生);
6.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瓦房店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
3.有吸毒史及明显纹身者;
4.曾被所在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在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8.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81-1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瓦房店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均需要复印)1份;
4.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带有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6.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义务兵退出现役证》证明材料(出现递补情形时使用);
7.本人签字确认的《瓦房店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附件4)1份;
8.通过报名初审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传送至邮箱rsj85615277@163.com,文件用岗位代码+姓名(例如202104XXX);
9.其他事项:
招聘岗位要形成不低于1:2竞争比例,当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2竞争比例时,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间隔1米,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服从验码、测温等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相关证件原件返还报名者,复印件留存备查。若报名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具有相应条件。未在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承诺制报名方式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证明材料等均应真实、准确,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及证明材料等不真实、不准确且不符合报名岗位条件或发现报名者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体能测评
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关注、未按照时间参加下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时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不安排补考。
3.体能测评时请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评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评。
4.体能测评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测评项目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3个项目),体能测评达到合格标准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并按照标准对应核定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不进入下一个环节。考核标准: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前及测试中,如有人员身体不适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终止参加测试。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体能测试的取消考试资格,不再进行补考。体测成绩=(3000米跑成绩×40%+俯卧撑成绩×30%+仰卧起坐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