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通过“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关注、未按照时间参加下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不安排补考。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评。考试时间90分钟。
4.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确定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五)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关注、未按照时间参加下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不安排补考。
3.面试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履职能力等。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以后位数舍去,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心理测试
由消防救援大队指定专业机构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分为合格、不合格,对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确定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体测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以后位数舍去)。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政审和体检人选。入围政审和体检人员成绩通过“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八)体检和政审
1.参加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瓦房店市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2.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政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3.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4.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因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如需递补,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瓦房店市政府网(http://www.dlwf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因岗前培训不合格等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一)签订合同。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由消防救援大队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参加消防工作情形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消防文员薪酬待遇按规定予以保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公积金等待遇,月工资标准为3330(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六、重要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此公告发布后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各项招聘环节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
(三)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瓦房店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附件4)。
(四)存在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应聘者不遵守全程佩戴口罩、间隔一米和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等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
2.应聘人员从报名、资格审查开始,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下一环节的;
3.应聘人员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
4.应聘人员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确认等情形。
(五)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六)递补规则:在各环节需递补但总成绩并列时,按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退役军人、有消防相关工作经验、瓦房店户籍、中共党员、面试成绩高者等顺序依次优先递补。仍无法确定递补人员时,通过笔试复试办法确定。
咨询电话:瓦房店市消防救援大队:0411-85568333;
瓦房店市人社局:0411-8561527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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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瓦房店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lwfd.gov.cn/2021/1028/76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