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清远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和《关于加强清远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府办函[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南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招聘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
(一)灭火救援战斗员5名(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消防救援车辆驾驶员2名(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三、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高中学历(含同等学历),且自愿从事消防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灭火救援战斗员:仅限男性,年龄为18至28周岁,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适当放宽至30岁,接受24小时在岗在位准军事化管理。
(四)消防救援车辆驾驶员:仅限男性,年龄为18至33周岁,持有准驾B2以上有效驾驶证,并具有相应准驾车型1年驾龄以上,接受24小时在岗在位准军事化管理。具有A1、A2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五)报考年龄为18-33周岁(即1987年11月03日-2003年11月03日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62cm,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七)服从准军事化管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八)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优先,同等条件下,在部队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荣立三等功以上者优先聘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全程退役士兵、被其他单位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09日-11月11日; 报名地点:三江镇东和路119号连南消防大队值班室。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可以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电子版发送至连南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邮箱,邮箱地址:qylndd@126.com(联系人:周玉秋站长,咨询电话13318616605办公室电话:0763-8661911,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3.报名提交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
(3)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
(4)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证明、劳动合同,相关工作期间的社保缴纳记录。
(5)毕业证书。
(6)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7)应聘者近期彩色红底免冠一寸照片。
(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聘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4.报名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好《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
(2)防疫要求。人员招录前,须登录广东“粤省事”公众号获取“粤康码”,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状况,以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如有瞒报、漏报,引起严重后果的,支队将取消应聘资格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