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救援支队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职消防员(编外),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以宿迁市户籍适龄人员(含县区)为主,特别优秀的可放宽户籍范围。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见下表。
四、报考条件
(一)消防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3.身体条件: 1.7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男性,具有高中文化以上。
5.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
6.退役军人、曾在消防部门基层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年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驾驶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男性,具有高中文化以上。
5.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6.从事过A1/B证车辆驾驶,能够熟练驾驶A1/B证车辆,并取得A1/B证驾照。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三)卫生员
1.年龄18-30岁,男性;具有大专文化(含)以上;
2.从事卫生员护理相关工作、具有护理专业工作经历,拥有C1(含)及以上驾驶证并具有临床经验者优先。
3.熟悉卫生员相业务知识,能够处理人员包扎、急救等相关工作;
4.身体健康、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和报名
本次招聘由支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方式:采取就近原则,要求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医院健康证明,确保本人能够完成体能考核且无身体障碍。报名统一由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汇总,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二)报名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富康大道2188号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
联系电话:0527-80909109联系人:陈班长
(三)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21日17时。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方法: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2.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