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委办发电〔2021〕40号)文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色达县森林草原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建设,保障应急救援力量,确保满编运行,保障队伍高效运转,结合我县实际,特拟定本考聘公告。
一、考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考聘色达县森林草原地方专业防灭火队队员共计29名,具体岗位、人数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二、考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三、考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岗位1:面向色达籍初中及以上学历人员(注:含社会在职不在编人员)
岗位2:面向色达籍退役军人(不限学历)。
岗位3:面向色达籍持B1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不限学历)。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方案相应考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报考者年龄要求在18-30周岁,其中岗位2、岗位3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3)原在森林草原专业灭火队应聘,因表现不好或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被单位解聘、辞退或者开除的;
(4)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考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址:色达县色柯镇金马大道东段6号(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附件5)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岗位2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3的需提供B1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进入面试的需另缴纳80元/人。
报名有关事项: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聘。
(2)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如因填报的信息有误影响考聘及考聘结果的使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考聘单位根据公布的岗位基本条件和能力素质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汇总。经聘用单位确认,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本次考聘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凡是在综合考核中缺考任何一科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聘或聘用资格。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试科目为400米跑、1500米跑(负重25斤)、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具体详见附件3。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取得笔试资格。
2.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岗位1由考聘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考聘名额与参加笔试人员不高于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岗位2、3不设开考比例,考聘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考聘名额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成绩计算
岗位1: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70%+笔试总成绩×15%+面试总成绩×15%。
岗位2: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70%+笔试总成绩×15%+面试总成绩×15%。
岗位3: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60%+笔试总成绩×20%+面试总成绩×20%。
5.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县域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后1日内持准考证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