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孜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色达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壮大色达县消防救援队伍,提高色达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和乡镇消防救援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发布本考聘公告。
一、考聘单位简介
洛若政府消防专职队始建于2014年10月,是五明佛学院2014年“1.9”火灾之后组建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主要负责洛若镇喇荣沟的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应急救援、消防设施维护、为民服务相关工作。2020年11月,色达县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将洛若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训练,严格落实职责任务,每日前往喇荣沟开展防火巡查,重点时段驻守巡防、防火宣传等工作。
二、考聘人数
本次计划考聘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三、考聘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组织招收。
四、考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色达户籍的男性待业人员(退伍军人优先)。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中国公民,男性,年龄要求在18-28周岁(1993年12月3日-2003年12月3日),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具有高中以上文凭;
(5)具有车船驾驶、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录用,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2月3日后);
2.加分条件人员及分值:
车辆驾驶(B2以上)、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医疗急救、林业打火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在总成绩上加1分,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在总成绩上加2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3)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因个人原因曾被单位解聘、辞退或者开除的;
(6)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7)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考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址:色达县色柯镇金马大道东段6号(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提交资料:《色达县洛若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进入面试的需另缴纳80元/人。
报名有关事项: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聘。
(2)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如因填报的信息有误影响考聘及考聘结果的使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考聘单位根据公布的岗位基本条件和能力素质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汇总。经聘用单位确认,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本次考聘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凡是在综合考核中缺考任何一科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聘或聘用资格。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测试的项目和标准依据《消防救援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设定,达标项目100米跑、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2min俯卧撑。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每项体能测试满分分值均为100分,单项体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四项体能测试成绩平均分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达标标准具体详见附件2)。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由考聘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考聘名额与参加笔试人员不高于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50%+笔试总成绩×15%+面试总成绩×35%+加分。
5.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县域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后1日内持准考证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