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70%。
(一)体能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入考场,证件不齐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责任自负。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体能测试场所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递补,体能测试正常进行。
2.体能测试内容。
救援人员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评分标准》执行。测试项目及分值:立定跳远(25分),1000米跑(25分),俯卧撑(25分),仰卧起坐(25分)。
3.体能测试成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面试
1.面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入考场,证件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考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含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进入政审,考生政审需携带普格县应急管理局发放的政审表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签字、盖章。
六、聘用及管理
政审合格人员与普格县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考核情况由普格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解聘手续。新聘用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上岗前由普格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业务培训。
根据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工作制度、轮休制度,有特殊事宜另行安排。执勤备战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内容为准。
七、薪酬待遇
新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实行月薪制,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包含个人购买五险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执行岗位工资、优秀队员奖金、出勤补贴。救援队伍人员伙食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安排;每人额外购买600元每年的意外伤害保险;服装及住宿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标准供给,人员编入执勤班组统筹安排住宿。
八、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面试、体能测试都需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请妥善保管。
3.本次招考有关岗位调整、考试总成绩等相关事项公示均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防控要求执行。
5.咨询电话:0834-4774667(普格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普格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原标题:普格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gx.gov.cn/zfxxgk/zfxxgknr/rszk/202112/t20211210_2100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