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火灾防控能力及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处置能力,强化大队宣传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宣传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消防宣传文员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名,男性,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队伍管理、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持有B照驾驶员证人员优先);招聘消防宣传文员3名。
三、招聘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性;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灭火救灾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4、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应届、历届大学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之间(1991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之间出生);身高1.65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双眼裸视不低于4.7;
5、退役士兵、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游泳技能、篮球特长等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具备任意一项技能或条件在总分成绩上加两分,总计不超过4分,招聘年龄可放宽2岁。
消防宣传文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无不良记录,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服从工作分配;
2、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新媒体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有新媒体排版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之间出生);身高1.58米及以上。
6、新闻、中文、广播电视等相关专业,具备相关从业新闻、新闻视频等工作经验者或者取得相关专业等级证书的优先,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专业、学历、年龄等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宣传文员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在永新县人民政府发布招聘公告。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办公室(永新县湘赣大道315号)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永新县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消防宣传文员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永新县公开招聘消防宣传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等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相应核减本次招聘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