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灭火救援战斗岗位5名,从事灭火救援、演习演练、业务训练、保卫、勤务等相关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年龄要求】
18至26周岁(1996年5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病史、符合体检标准(身体匀称、健康、五官端正、裸眼或矫正视力正常、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纹身、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重大疾病);
5.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应聘者年龄及身体条件范围应符合岗位要求;
7.经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上岗标准;
8.体育方面特长生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予以优先录用。
【不符合条件的基本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及福利待遇
【工作时间】
上岗后接受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每月休息7天),工作满1年后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按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等。
【福利待遇】
1.工作期间生活实行供给制,按规定发放洗漱用品、服装、被褥、鞋帽等,无需缴纳伙食费。
2.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正式合同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办理五险一金,按个人意愿加入单位工会组织,消防战斗员年综合收入不低于9.5万元。
3.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表现优异者,工作满三年吸收入党,可参加省、市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认证;同时也可以参与由单位提供的学习及消防职业相关证书考取机会。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时间:即日起至5月8日
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庆元县香蕈路170号)
联系人:
王站长:
13646889119(522599)
李副站长:188678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