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缺额的现状,提升全县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结合大队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均为男性),具体计划详见《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简表》。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干部身份。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救援机构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主要承担我县的消防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战勤保障等工作,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值班轮休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金塔县内户籍;
4.符合征兵标准,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5.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条件:
灭火救援岗位:1.男性,年龄18至26周岁(1996年5月5日—2004年4月25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4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2.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者优先招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家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5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办事大厅。
4.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13659375866
5.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岗位简表”,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金塔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4张。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测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测试考核资格,及时告知报名人员,并说明理由。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为1:2,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时现场对报考灭火救援岗位的人员进行体测(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体测合格者方可予以确认报名。
(三)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和《应急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实施,按照《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参加测试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2.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业务能力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