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理测试
指定专业机构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分为合格、不合格,对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资格条件复审、考察和体检
(一)资格条件复审
心理测试后,以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被列为考察对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报名材料原件与网上报名材料不符者,取消拟聘资格。资格条件复审通过后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成立考察工作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适应潜能、是否有涉黑涉恶、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三)体检
体检由前程无忧大连分公司统一组织,在市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进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及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须实名反映并提供联系电话,书信反映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七、聘用与管理
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首次合同期2年,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按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文员工资标准发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试行)》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试行)》、《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消防文员进行管理。
专职消防文员在派驻街道工作期间日常管理由街道分管消防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任务由消防救援大队定期下发工作计划,并实施工作量化考核。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动态行程卡”,认真阅读《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所有考生在进入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应主动出示“两码”,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场。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的考生,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如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不再进行补考。
九、咨询电话
招聘报名咨询电话:0411-84767901
招聘报名监督电话:0411-84790827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关注高新区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接收相关事宜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在心理测试、资格条件考察、体检环节因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递补规则:在各环节需递补但总成绩并列时,按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有消防相关工作经验、中共党员、面试成绩高者等顺序依次优先递补。仍无法确定递补人员时,通过面试复试办法确定。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如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疫情变化调整考试时间或对疫情相关地区考生采取防疫措施,将另行通知。
(七)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文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八)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2年5月10日
原标题: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开招聘消防文员6名
文章来源:https://www.dlhitech.gov.cn/news/view_690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