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区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优化消防救援力量配置,有效履行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平潭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主要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驾驶、战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时间
2022年5月18日—6月30日;入职培训时间为3个月。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满18周岁,26周岁以下。以下情况可酌情放宽年龄要求:
1. 具有相关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级证书的、具备执勤中队长助理、正职班长实际任职满5年的退役消防士官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可放宽年龄至30周岁;
2. 具有汽车驾驶(A、B类车辆)、车辆维修、通信等专业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放宽年龄至35周岁。
(三)能吃苦耐劳,作风朴实,政治清白,品行端正。
(四)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无传染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
(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符合基本体能标准:1000米跑成绩在4分25秒内(部队退役人员成绩在4分05秒内);引体向上不少于6次,2分钟俯卧撑不少于20次。
(七)能够遵守24小时驻队执勤制度(每月至少休息8天),适应日常训练、灭火救援和准军事化管理。
(八)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 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2. 大专以上文化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验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 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4. 拥有消防、文学、法律、计算机、化学、物理、电工、体育、文艺等专长获得证书。
5. 体育专业生或符合国家田径二级运动员以上条件者,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台球、文艺表演、播音主持、水电维修等特长生。
四、不予录取的范围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七)个人有较为严重的不良征信记录的;
(八)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岗位具体要求
(一)灭火救援类
1. 参加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任务。
2. 熟练掌握各类消防装备器材的使用,不断加强个人体能和业务技能训练,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3. 在见习期1年中,半年内不安排灭火前线任务(已具备2年灭火经验的人员除外)。
4. 坚决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通信保障类
1. 应具备大专以上计算机、通信及相关专业学历。
2. 主要从事计算机及网络运行维护、消防通信设备运用及现场通信保障。
3. 做好办公设备、设施维护等相关勤务保障工作。
4. 坚决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三)体能指导类
1. 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竞技类专业学历(田径竞技人员优先),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
2. 主要协助科学制定体能训练计划,开展体能训练指导。
3. 定期开展体能训练分析,针对体能短板提出强化措施,逐步完善队伍系统训练机制。
4. 坚决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