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执勤车驾驶员岗位9名,战斗员岗位34名,通讯员岗位6名,主要担负消防救援站执勤战备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数量
符合招聘条件均可报名应聘(由于岗位特殊,限男性应聘),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优先。

二、招聘条件
1. 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辞退或开除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保卫绍兴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自愿服从组织安排去向的;
2. 战斗员岗位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以上的可放宽至32周岁;驾驶员岗位年龄为18--39周岁之间,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
3. 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身体健康,应具有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检符合《诸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标准》,无不良嗜好;
4.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应持准驾A1、A2或B2类车型有效驾驶证,并具有2年以上驾驶经历及能熟练操作的驾驶员;
5.有特长的报名对象(如挖掘机驾驶、潜水员、厨师、运动员资格等)可根据实际持证或者竞赛名次奖项破格选取。
三、体检标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身高不足160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
(二)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三)有纹身(不论大小)及明显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痤疮。
(四)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五)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六)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