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
拟招录人员信息统一在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岗前培训
组织拟招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在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予以淘汰;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消防救援工作的予以淘汰。
(三)录用
岗前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是否继续签订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
五、使用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基层消防救援站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实行24小时驻队备战制度,按照准军事化、准现役和纪律部队要求严格管理。
(二)休息
未婚人员每月享受5日假期,已婚人员每周休息2晚1白天,不再享有假期。
(三)工资
经岗前培训并考核为合格的人员,安排到基层消防救援站工作,视工作岗位,每月应发工资为5150至615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保险
每月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并每年为其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六、考生须知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招录工作办公室郑重声明: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遇有声称“内部指定”“保证考入”等诈骗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请考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上述机构和个人所描述待遇均为不实言论,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待遇以官方政策和公告为准。
(二)本次招录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实时发布,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自报名至招录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应聘者弄虚作假、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如果已经录用的,解除录用关系。
(六)在招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等考核程序,视为自动弃权。
七、疫情防控
招录对象应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尽量减少外出和远行,特别是不要到疫情非低风险地区, 且不得与非低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进入各项考核场地前,需提供前1日“双绿码”(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和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绿码),否则不得参考。参加各项考核家长不得随行,招录对象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场地,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摘下口罩。凡在考核期间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与体征、扫码出现非“绿码”的、行程码有非低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参考。进入考核场地后,招录对象要服从工作人员相关管理,听从指示配合完成各项检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管理及安排的,直接取消招录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参加公开招录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427—2682707
监督举报电话:0427—2269125
电话咨询时间:2022年6月10日前(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
原标题:盘锦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panjin.gov.cn/2022_06/08_16/content-374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