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训导员:
(1)男性,年龄20至26周岁(1996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未婚,对动物不排斥,热爱搜救犬事业;身体协调性好,有较强的学习和沟通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抗压能力强;
(2)在同等条件下,有训犬、养殖犬类,动物医疗物理等方面经验优先入用。
(三)招聘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后应服从支队的整体工作安排。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8)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0日至6月30日17时前。
2.报名方式:关注“沈阳消防”微信公众号,采用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见文章底部二维码)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syxfjyzdzp@163.com,电子邮件名称和原件照片压缩包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便于统计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个人证明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退役士兵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4)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扫描件;
(5)优先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AOPA证书、国家计算机等级二级证书、高级技工证书等相关专业原件扫描件)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职招考办”)将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要求的条件,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学历情况、AOPA证书、高级技工证书等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待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200分。体能考核三个项目必须达标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考试环节,按笔试100分和面试100分计算最终成绩;体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1.体能考核
专职招考办组织报考各岗位的考生进行体能考核: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详见阅读原文附件
2.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笔试采用笔试试卷的方法进行,每名考生的笔试时间不超过90分钟。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笔试按招聘计划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3)参加笔试人员需要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心理健康检测环节,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取得的成绩由短信形式通知考生,并进行电话复核。
(五)体检和心理健康检测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由专职招考办统一组织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专职招考办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专职招考办组织体能素质测试通过的所聘岗位的考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心理健康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心理健康检测或心理健康检测未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心理健康检测的评价标准为:
1.人体疲劳度正常为<50;
2.心理压力正常<50;
3.植物神经功能和活性正常>50;
4.心率正常:60-100;
心理健康检测费用由参加检测者自理。
(六)政审考察
专职招考办对拟考察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沈阳消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专职招考办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