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丰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2名(其中:消防战斗员12名、执勤车驾驶员23名、厨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男性,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且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无纹身、不良嗜好。
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2、报考消防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2年6月30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2(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少于2年],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6月30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厨师岗位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6月30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履行岗哨职责,体能训练正常参加,技能熟练掌握。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以及体育院校毕业生、具有篮球、足球、健身等专业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消防战斗员岗位年龄放宽至32周岁(1990年6月30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人员性质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性质为劳务派遣。
2、担负灭火和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管理制度。
3、入职试用期为两个月,无假期;转正后每月8天假期。
4、试用期期间发放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者,工资待遇为7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月度考评及保险),且实行岗位津贴制度,消防员岗位为500元/月,驾驶员岗位为1000元/月,厨师岗位为1000元/月;表现优秀、能力突出者,经考核晋升任命为副班长、班长岗位将对应获得800、1000元/月的岗位津贴;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持有相应证书者可享受副班长、班长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2022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11号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王睿,联系电话:17388000973;刘洋,联系电话:1771521550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1)户口簿需将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需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