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于1975年1月,主要承担砚山县内的消防监督执法、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综合应急工作。大队成立以来成功地处置了“12·4”阿舍乡矿洞事故、“6·03”立达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浸出车间爆炸燃烧事故、“5·12”抗震救灾、2010年抗旱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和各类安全保卫工作,是一支保卫国家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队伍。根据大队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6人
(二)管理标准: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一并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24小时备勤,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执勤值班、接警调度、消防安保等工作。
二、工作地点
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白龙路消防救援站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专职消防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5月30日至2004年5月30日期间出生)的未婚青年。
(三)专职消防员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专职消防员要求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62公分以上,体重在正常健康体重范围内(偏胖、偏瘦者不录用),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心理素质及吃苦耐劳精神。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体育生或有运动特长、汽车修理、大车驾照(含B2以上)等专业特长者优先录取。
(六)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实习期为1个月,正式录用后,签定劳动合同,其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及其他补助;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正式录用后其每月工资根据岗位实发2800元,享受大队绩效及工会相关保障,逐年增资。
(二)保险保障:正式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提供工作期间一日三餐、被装、服装;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三)休息安排: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录用后每月享受6天带薪休息,试用期第一个月不享受休假,其余休假事宜按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规定执行,遇有重大执勤任务被召回的需无条件返回。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3日至7月10日。(文员招聘已结束)
(二)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或取得国家相关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始材料。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及医疗机构提供的健康证明1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企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乙肝、HIV等检测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6.近期个人免冠1寸证件照3张(红底)。
(三)报名地点: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白龙路消防救援站(砚山欢乐大世界游乐园后门对面)。采取实地报名的方式,竞聘者自行打印《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报名表》(附件二)填写完毕后携报名资料在报名时间内交至白龙路消防救援站四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18587385269(副站长)咨询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15:00-17:30
六、考试安排
由砚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查聘用
主要对招聘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核实。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消防大队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及体能测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