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八、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
1.被聘用后根据岗位不同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根据指示扑救森林火灾和抢险救援;
(3)承担森林火灾事故救援和防汛抗旱救援任务,协助处置地质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森林防灭火宣传培训、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业务受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5)根据指示执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救援任务。
⒉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3号)进行管理;
(2)按照准军事化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3)业务技能达到《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采取混编驻队管理和执勤的方式,集中食宿,24小时全天候驻队执勤,并按照规定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岗位任命:
队员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通过比较综合素质,在队员中择优选拔班长(副班长),按照管理权限任命,试用一年。其余人员聘任为队员。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待遇保障:
(1)薪资方面:试用期2个月工资为3600元/月;签订合同后后,工资、年终考核奖励、工作年限奖励及福利待遇具体执行2019年《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赣应急字【2019】78号)。
(2)保障方面: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行李衣物由单位按季节统一免费发放,伙食及住宿由单位免费提供。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1.集训(试用期)2个月期间工资为3600元/月。
2.签订合同后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4830元/人/月+880元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江西省政府消防员管理办法》,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
4.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聘用后,统一免费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三)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南城县应急管理局、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794—7214074、0794-72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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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符合年龄放宽条件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 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6月24日
原标题:南城县应急管理局 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nc.gov.cn/art/2022/6/28/art_7186_3847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