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县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六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
(一)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管理
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队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遇有特殊任务或重大任务及时召回)或轮休值班制,原则上上6天休息3天,上班期间24小时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6)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7)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到手工资不低于4000元/月,每年按相关规定逐级递增,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六险一金由消防救援大队统一上交,上班期间吃、住在大队,统一发放服装。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事项
考生须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场报名及考核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八、咨询电话
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0796-3675922 或到大队咨询
本公告由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2.峡江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峡江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审考察表
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6月24日
原标题: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ajiang.gov.cn/news-show-36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