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公安机关负责对报名人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进行核实。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已参加招聘目前在岗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如符合驾驶员条件者除外)。聘用人员与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消防救援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和《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续签或解聘手续。根据《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吉公办〔2016〕48号文件规定,对拟聘用的战斗员年满42周岁时,与个人解除劳动关系;对拟聘用的消防车驾驶员年满50周岁时,与个人解除劳动关系。
五、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站长/指导员工资为每月6000元,副站长工资为每月5000元,年底绩效奖金为每人12000元。战斗员工资为每月3500元,驾驶员工资为每月4500元。确定的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已参加招聘目前在岗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如符合驾驶员条件者除外),包含试用期间全封闭培训1个月(此期间没有休息日),试用期战斗员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驾驶员工资为每人每月3500元;
2.用人单位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社会保险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业务费等由港务区管委会承担。
(二)其它待遇
1.消防队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享受消防救援队员同等住宿、伙食标准;
2.婚丧、护理和年休假10天等待遇;
3.日常工作实行“工5休2”制度,即驻队执勤5天休息2天;
4.就职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为专职队员申报业务培训和岗位学习,帮助掌握一技之长,学习业务知识;
5.如遇疫情或其他重大等级战备响应时,专职消防员参照国家队消防员要求同步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关注通化市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测试、考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体能测试、路试考核、面试等后续环节的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或因其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加面试及后续招聘环节,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疫情防控要求,招录对象应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尽量减少外出和远行,特别是不要到疫情非低风险地区。参考前14天起不得离开通化市,且不得与非低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进入各项考核场地前,需提供吉祥码和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否则不得参考。参加各项考核家长不得随行,招录对象测量体温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场地,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摘下口罩。凡在考核期间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与体征,或扫码出现非“绿码”、行程码有非低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参考。进入考核场地后,招录对象要服从工作人员相关管理,听从指示配合完成各项检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管理及安排的,直接取消招录资格。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7.此公告由港务区化工园区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
原标题: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onghua.gov.cn/zwgk/tzgg/202207/t20220712_620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