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救援支队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专职消防员(编外),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以宿迁市户籍适龄人员(含县区)为主,特别优秀的可放宽户籍范围。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具体见下表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3、身体条件: 1.7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战斗员、驾驶员需具有高中文化以上。从事过A、B证车辆驾驶,能够熟练驾驶A、B证车辆,并取得A、B证驾照的人员方可报名驾驶员岗位。通信员岗位需具有大专文化(含)以上文化水平,能够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笔功底优先录用。
5、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
6、退役军人、曾在消防部门基层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年龄,驾驶员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和报名本次招聘由支队专职管理办公室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方法: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2、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