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消防救援战勤保障工作需要,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全区自主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以下简称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人员主要从事战勤保障、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办公文秘及医护工作,共招收专职队员11名(限男性),消防文员5名。工作地点为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与镇芦路交叉口镇芦路119号)。
(一)专职队员(11名)
1.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5名:主要承担遂行拉动演练及执行重大战勤保障任务期间特种车辆驾驶、器材物资运输。
2.车辆器材维修岗位1名:主要承担遂行拉动演练及执行重大战勤保障任务期间特种车辆驾驶,负责日常车辆器材检查维护及执行战勤保障任务期间车辆器材的管理维护。
3.卫生员岗位1名:主要承担重大灭火行动和执行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卫勤服务与医疗卫生工作。
4.饮食保障岗位2名:主要负责战勤保障任务中遂行人员的饮食保障。
5.信息通信岗位1名:主要负责战勤保障任务中的通讯保障及通讯装备器材维护工作,数字化预案制作工作。
6.战勤保障岗位1名:主要负责支队日常工作保障及战勤任务落实。
(二)消防文员(5名)
1.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岗位3名:主要从事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考评工作,协助进行考务安排、鉴定考核、考场管理、理论监考、日常办公、设备维护、网络维护等工作。
2.办公文秘岗位1名。
3.医护人员岗位1名:主要为支队消防救援人员工作、生活提供医护保障、卫勤服务。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三)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四)专职队员:限男性,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内户籍,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4年8月3日至2004年8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条件需达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心理健康。其中持有B2以上驾照、具有机械维修、厨师、兽医及相关专业资质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且优先聘用。有运动特长、技术专长及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优先聘用。
1.应聘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的,需具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术熟练,从事驾驶工作2年以上且未发生酒驾或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优先聘用。
2.应聘饮食保障岗位的,需具有厨师资格证书。
3.应聘卫生员岗位的,需具有医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五)消防文员:
1.应聘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的,男女不限,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内户籍,年龄22周岁至36周岁(1986年8月3日至2000年8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身体条件需达到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心理健康。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基本公文写作知识,熟悉档案管理规定,熟悉消防设施基本原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具有从事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工作经验者或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且优先聘用。
2.应聘办公文秘岗位的,男女不限,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内户籍,年龄22周岁至35周岁(1987年8月3日至2000年8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身体条件需达到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心理健康。所学专业需为汉语言文学、新闻等相关专业,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具有国家认证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聘用。
3.应聘医护人员岗位的,男女不限,家庭居住地在银川市,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8月3日至2004年8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条件需达到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心理健康,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并通过面试、笔试、技能考核、体能测试和体检,具有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具有在住院病房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强制戒毒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3.曾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4.有吸毒、赌博、盗窃等不良行为和纹有文身的;
5.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12日。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下载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粘贴近期一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需3个月以内)、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bzdzhaopin2021@163.com。咨询电话:0951-2019922。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3.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截止后,将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后续招聘事宜,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