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专职消防安全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乡镇(街道)、城市社区招聘专职消防安全网格员8名,其中锦屏镇2名,城市社区、其他乡镇各1名。主要从事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辖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限崇信县户籍或崇信县生源;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8月27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崇信县消防救援大队(崇信县新西街329号)办公楼四楼综合业务大厅,联系电话0933-6135119。
3.携带资料:报名时需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1,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一式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专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所填写信息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消防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若仍达不到的,可取消、合并或减少招聘计划,并在崇信县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仪容仪表等。满分100分,由评委根据应试者综合表现,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3.总成绩评定。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确定。面试成绩、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招聘名额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员。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