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参照《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辽宁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录辽宁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朝阳支队(以下简称省级直属朝阳支队)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计划
此次省级直属朝阳支队消防员招录工作面向社会招录,招录消防员为劳务派遣制,办公地点在朝阳市区,共招录消防员30名(均为男性)。主要承担全省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突击任务,以及其他有影响的森林草原火灾增援扑救任务,按照政府要求承担的其他综合救援任务。
二、工资待遇
录用的消防员,统一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企业部分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制式服装、被装等。工资353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平均每月休息10天,考核良好以上者实行早8晚5上下班制度,高火险期实行24小时备勤,适当安排串休。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朝阳市户籍。
(二)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4年8月28日以后出生,截至1987年8月28日)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志愿投身森林消防救援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户籍不限;服从指挥,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四)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身高不低于1.7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不低于4.8,体型(千克)= [身高(厘米)- 105] ± 20%,入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7.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的。
8.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9.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优先条件
持有准驾B2类以上车型汽车驾驶证,并且安全驾驶5年以上的;已取得救援类培训证书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退役前在部队担任过分队长、班长职务的退役士兵;退役前在部队当过卫生员、炊事员、维修员的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及具有森林消防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3日—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三段10号,安平集团人才市场一楼101室。
3.报名材料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