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消防救援大队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全区镇(街)专职消防队人员缺编情况,乐平镇消防救援所拟招收消防巡查员5名,乐平镇专职消防队拟招收灭火救援战斗员7名。
二、招收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4.招聘对象限男性,且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纹身瘢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1、消防巡查员
招聘人数:5人
要求:男性,18-30周岁(即1991年9月8日至2004年9月7日出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含162厘米),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2、灭火救援战斗员
招聘人数:7人
要求:男性,28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8日以后出生),大专或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持有准驾车型为A牌照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8日以后出生)
以上报考所需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工作地点:乐平镇专职消防队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所在地现有消防救援员待遇发放,年薪9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二)食宿标准参照执勤中队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五)消防巡查员每月休息8天,工作日8小时在单位工作,轮流值班制度。
灭火救援战斗员服从不定时上班制度,24小时在岗,每月休息8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需将:
(1)《三水区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填写后(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放宽条件的需要一并提供证明一份);
(4)退役人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资料交至乐平镇专职消防队105室,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每名报考者只可报1个职位。如有不明,请联系用人单位,联系电话:87653172,联系人:胡小姐。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5日(仅工作日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