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非在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应急部门管理,爱岗敬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要求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cm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5,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1年9月29日至2004年9月29日期间出生),限新丰县户籍,退伍军人文化程度放宽至初中以上,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29日至2004年9月29日期间出生)。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每年工资35000元(含五险一金)。除每
月工资外,值勤出勤一天补助100元(每月不超过2200元),
按实际值勤出勤天数补助。
(二)聘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对被聘用者实施准军事化管理,每月享受8天轮休假
期。
(四)试用期为一个月,被聘用者需与工作单位约定五年服务期。未满服务期离开的(考取国家公务员、全日制研究生及本县事业单位的除外),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聘用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形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现场初步对身高测量和视力测试(具体以体检为准)。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地点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一楼火灾防治管理股(新丰县黄陂路18号院内)。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供相关的应聘资料,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22年国内学历教育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注意接听电话、消息通知并及时关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相关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接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填写好《2022年新丰县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和《健康调查登记表》各一式一份(详见附件1和附件2,请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
4.退役军人需要提交退伍军人证等相关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