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见下表。
岗位名称 | 性别 | 学历 | 招聘数量 | 备注 |
战斗员 | 男 | 高中(含)以上(下同) | 5人 | -- |
车辆驾驶员 | 男 | -- | 3人 | 应具备B1及以上驾驶证 |
总人数 | 8人 |
二、招聘条件
(一)消防战斗员,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消防车驾驶员,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必须持有B1证以上驾驶证,且驾驶技术娴熟者优先。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大专及以上文化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2、拥有消防、文学、法律、计算机、化学、物理、电工、体育、文艺等专长获得证书,并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
3、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六)消防员身高160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请考生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网上报名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属地派出所出具);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质或从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
(二)政治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政审及面试环节,确定选聘人员。政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应提供当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三)体能测试
3000米跑、5X10折返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曲臂伸。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以下方面:
1、是否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了解准军事化工作环境;
2、语言表达、工作态度、求职动机、发展潜力、形象气质;
3、工作阅历、经验、薪酬期望值;
4、心理承受能力、社交能力、综合素质;
5、婚育情况,是否打算在近期婚育。
(五)体格检查
体能测试通过后,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条件。
体检要求:
①身体匀称,体重不低于50公斤,无过于肥胖或消瘦现象。标准体重(千克)=身高(CM)-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无色盲、无色弱,无重听、无口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