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1)进行体能测评。
1.时间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2.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3.体能测试项目:①1000米跑(必选)②10米×4往返跑(必选)③俯卧撑或单杠引体向上(二选一)④原地跳高或立定跳远(二选一)。
4.体能测试考量标准
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40分,体能测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5*30%。
5.有关要求
①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体能测试通知单》进入考点。
②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③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④体能测试合格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及报名网站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专业理论知识的答辩能力,权重占考核总成绩的30%。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5×30%+面试成绩×30%=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依次以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排序,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所有进入体检的考试人员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在本次招录指定的医院进行,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须参加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生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被考察对象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
五、公示与录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凡是通过体检与考察的考生,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报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1.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2.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四)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考核(含体能、体检)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合同签订及待遇
(一)本次录用的工作人员,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二)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负责人员管理、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工资薪酬由岗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合计工资3800元/月(包括个人保险部分),后续工资根据绩效考核晋级而增长。所有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绩效考核,绩效考核遵循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工资晋级以及优胜劣汰。
(三)岗位职责: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 (上二休一),与消防指战员共同从事劳动、执勤、训练、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四)单位提供食宿,享有消防救援人员相应的荣誉待遇。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考生,取消笔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报考人员考试诚信要求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本次招录考试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一)本次招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系统生成笔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三)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1804836119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4
附件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领导小组
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8日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bfrsks.com/ZZ6arKl7yKiamtJjZ5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