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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法院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

2021年上海法院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

上海市公务员局 | 2021-04-25

一、什么是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

答: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是指配合法官从事与审判工作有关的但不具有审判职权的事务性辅助工作岗位。

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和派遣制相结合的用人方式。辅助文员与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派遣至各法院审判辅助性岗位工作。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为辅助文员提供人事人才等方面的派遣服务,法院负责具体使用。辅助文员在岗工作期间由法院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辅助文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法院正式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除自身工作所需的专业培训外,一般不参加法院在编人员专业培训,不配发与法院正式在编干警相同标识的制服和装备。

二、本次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答:本次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包括: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的社会人员和上海生源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招聘程序有何具体规定?

答: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派遣。

(一)报名

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实行网上下载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考生通过笔试和资格审查后,参加法院组织的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三)体检和综合考察

通过笔试、资格审查和速录技能测试后,按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由招聘法院组织综合考察。体检、综合考察有不合格者,招聘法院可以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综合考察。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公示和人员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法院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并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www.shrc.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派遣到招聘法院工作,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应参加岗前培训并通过试用期考核,聘用人员由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四、如何理解报考条件中“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答:这一条件是指报考者能够熟练掌握文字录入的技能技巧,达到一定的录入速度和准确率,能胜任庭审记录等方面的工作。

五、笔试合格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根据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六、如何进行速录技能测试?

答: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速录技能测试采用机考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的计算机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看打录入每分钟有效字数低于50字的,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