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报考者参加面试时应持有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
答:参加面试的人员除应携带面试通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试报名信息表之外,还应携带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应的学历验证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八、关于学历验证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何获取?
答:关于学历验证证明材料,一般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中国留学网:
http://zwfw.cscse.edu.cn/cscse/xlxwrz/391584/index.html
九、报考者如何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
答:笔试成绩合格者,必须通过相应资格审查及速录技能测试。通过后,由市人才服务中心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将于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www.shrc.com.cn)及“雇员人才”公众号发布,同时面试通知短信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本人。面试合格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本次考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首轮招聘结束后,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出现空缺的岗位,在相关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按程序递补。
十、对招聘简章中有关内容和报考条件不清楚如何咨询?
答:对招聘简章中的有关内容和报考条件有疑问,或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市人才服务中心直接联系。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咨询电话:32508151、32511372。
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十一、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和隐瞒病情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面试、聘用资格。
十二、担任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后,如果今后工作表现好,是否可以直接转为法院正式在编人员?
答:不可以。
十三、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时间如何规定?
答: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四、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有何规定?
答:辅助文员的薪酬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政府财政保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平均月收入在8000元左右,以上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和所得税。
辅助文员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工作满一定年限的辅助文员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等带薪假期。
十五、本次招考的笔试面试关于疫情防控有何要求?
答:结合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形势,“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将在2021年5月12日左右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原标题:2021年法院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
文章来源:http://www.shacs.gov.cn/CivilServants/CivilServantsDetail/d8c3ce49-bb64-4889-abab-093a3578cc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