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题)
A.犯罪嫌疑人赵某如实供述其强拉硬拽被害人甲的事实,检察机关拟以抢劫罪起诉,在听取赵某意见时,赵某表示愿意接受检察机关的认定,但提出辩解,认为其构成抢夺。赵某对其行为构成抢夺的辩解,不影响对其认罪认罚的认定
B.犯罪嫌疑人钱某如实供述其打伤被害人乙的事实,检察机关拟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在听取钱某意见时,钱某提出辩解,认为其构成正当防卫。钱某对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的性质辩解,不影响对其认罪认罚的认定
C.犯罪嫌疑人孙某自愿认罪认罚,没有委托辩护人,且拒绝值班律师帮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允许。因此,孙某可以在专门机关主持下独立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诉讼程序
D.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没有作出认罪认罚的表示,当庭表示认罪的,因没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没有提出从宽的量刑建议,故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参考答案
【考点】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难度】★★
【答案】A
解析:《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承认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事实情节提出异议,或者虽然对行为性质提出辩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机关认定意见的,不影响‘认罪’的认定……”据此,犯罪嫌疑人供述犯罪事实但对行为性质提出辩解的,不影响认罪的认定。B项犯罪嫌疑人钱某的辩解是罪与非罪的界限,超出了犯罪行为性质的范围,不能认定为认罪认罚。A项正确,当选。B项错误,不当选。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没有委托辩护人,拒绝值班律师帮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允许,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但是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值班律师到场”。据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拒绝值班律师提供的法律帮助,专门机关应当允许。但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必须有值班律师在场,不可仅在专门机关主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C项错误,不当选。
关于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案件的处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没有认罪认罚,但当庭认罪,愿意接受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就定罪和量刑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作出裁判”。据此,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以是否签署具结书与提出量刑建议为必备前提,人民法院可以在查明事实真相、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