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就乙手中的一枚宝石戒指的归属发生争议。甲称该戒指是其在2015年10月1日外出旅游时让乙保管,属甲所有,现要求乙返还。乙称该戒指为自己所有,拒绝返还。甲无法证明对该戒指拥有所有权,但能够证明在2015年10月1日前一直合法占有该戒指,乙则拒绝提供自2015年10月1日后从甲处合法取得戒指的任何证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单选题)
A.应推定乙对戒指享有合法权利,因占有具有权利公示性
B.应当认定甲对戒指享有合法权利,因其证明了自己的先前占有
C.应当由甲、乙证明自己拥有所有权,否则应判决归国家所有
D.应当认定由甲、乙共同共有
参考答案
【考点】占有推定
【答案】B
解析:占有是对物在事实上的占领、控制。占有具有推定效力,受权利推定的占有人,免除举证责任,除非相对人提出反证;权利的推定,不但占有人自己可以援用,而且第三人也可以援用;权利的推定,一般是为占有人的利益;权利的推定仅具消极性,占有人不得利用此项推定作为其行使权利的依据。据此,先前的占有可以对抗之后的占有,除非乙能够证明自己是在甲的先前占有中合法取得的。
在本题中,乙不能证明之。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C项和D项并无任何依据。C、D两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