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丹寨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检察辅助人员2名
2.岗位职责:一是根据工作要求辅助开展综合管理、新闻宣传工作;二是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不得报考);
(3)年龄18周岁以上到35周岁以下。
(4)具有黔东南州内某县(市)户籍(因学迁出尚未迁回的,凭村、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5)具有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媒体创意、数字媒体等相关专业优先,或有1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历者,并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以及短视频拍摄、剪辑能力者,且表现优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6)被列为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两份,并作出承诺。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录取资格。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件、佐证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收取复印件;
2.报名地点:丹寨县人民检察院(主楼)三楼政治部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3)在岗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3张。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9:00
面试时间:2025年4月29日下午14:30
笔试地点:本院五楼会议室
面试地点:本院三楼会议室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根据我院的通知到丹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从下一名递补,依此类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⑤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7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⑥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合同。
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待遇
与本院现任检察辅助人员同等待遇。
五、管理
1.本次招聘检察辅助人员为不占用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工勤编制。
2.聘用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如在聘用期内不胜任工作或者有违法、违反纪律等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纪律监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丹寨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未经授权,不可代为公开解释。
咨询电话:0855—3611275
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17日
原标题:丹寨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pQPHXtjJAbbm7HnJ0Xk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