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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8人)

2020广东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8人)

五、考试

考试包括技能考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技能考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技能考试和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1.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内容为计算机中文录入。

2.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写作(不指定考试用书)。

3.面试

根据技能考试和笔试合成的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

考试总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公布。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七、考核

对通过体检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聘用为我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依实际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考生参加面试、笔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准考证发放、考试、体检、考核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过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信息。

(四)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五)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报名前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并在领取准考证、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向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才能参加考试,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茂名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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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2日

原标题:茂名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cy.maoming.gov.cn/View.aspx?ID=AC3A0CE289C2FC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