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共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劳动合同制检察官助理、书记员。
招聘人数:检察官助理6名,书记员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备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熟悉电脑操作及办公软件的应用;
7.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较好;
8.报考年龄一般应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止到报名结束日),在检察院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截止到报名结束日)。
在检察院工作2年以上的年限截止到报名结束日。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详见云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表),即:
1.报考检察官助理岗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2.报考书记员岗位的,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或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检察工作经验。
3.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满前获得相应毕业证,如试用期满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方可参加报名、考试。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关规定的;
4.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按照省有关司法改革配套政策落实,并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检察官助理薪资水平适当高于书记员,同时结合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分类调整)。
2、其他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按规定标准执行。
3、试用期2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至取得毕业证之日起次月转正),试用期工资按合同约定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在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云浮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219.131.172.206:进入)。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且未确认者,视同未报名处理。
(三)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通过的考生应于2020年11月24日9:00至11月27日17:00期间,登录云浮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须于本人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或拒不提供书面承诺书的,不予聘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