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拟招收临时驾驶员3名。
一、招收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不良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男性公民,具有C1以上驾驶资格和连续5年(含5年)以上安全驾驶工龄。具有B1以上的,年龄可延长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椒江区户籍,且本区有住房,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裸视力在5.0以上。
4、符合以上条件的退伍军人可优先。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0日。
2、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9号)。
三、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驾驶证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联 系 人: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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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招收临时工驾驶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s://www.tzrc.cn/Article/Show/8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