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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22人)

2020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22人)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时间、地点等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名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报名人员可自行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证件审核,面试前证件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证件审核

笔试进入证件审核人选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

(一)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退役证、党员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凡在网上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时提交证件审核的报名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八、面试

面试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程序进行,时间、地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报名人员,不再进入此后体检等招聘程序。

总成绩计算:

书记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与政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政治考察。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同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公示

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问题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十二、递补

报考人员成绩在1年内有效,因聘用制辅助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在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十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参照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具体标准执行,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定期晋升工资档次。

十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二)疫情防控期间,请报名人员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提供相应健康码。

(三)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技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聘用制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招聘公告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负责解释。

(六)报考人员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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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

2020年11月6日

原标题: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ongan.gov.cn/2020-11/06/c_12108749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