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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娄底市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2名)

2020年湖南娄底市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2名)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

(四)考试。

1.笔试。(1)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主要测试参考人员履职岗位的基本知识与个人综合应用能力。

⑵考试地点:另行公告。

⑶考试时间:2020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⑷报考人员凭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参加笔试。

⑸考试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公示。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数为拟选调人数比例为2: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进行,以百分制计分,重点考查参试人员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3.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1:1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有关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若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以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及同事意见、接受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等方式进行。如果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试用与调入。1.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五年最低服务协议,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本公告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三)调入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

(四)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djcy.gov.cn/XNews.aspx?classID=U1RMN8S4C3YO7DQ&id=1777&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