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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西省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人)

2021山西省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人)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分别隶属于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法医检验、文痕检验、司法会计、声像资料、心理测试、同步录音录像及公益诉讼现场勘验、检验鉴定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山西省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考试报名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资格初审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和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资格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 60 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笔试成绩可于2021年6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