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9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0年5月28日至2001年5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廊坊市(辖区、县)户籍居民;
4、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1.70米以上,女性 1.60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及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有失信、违约等不良征信记录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过错被其他公司开除的;
6、拒绝服兵役或在服兵役期间因个人不良表现被退回的;
7、参照公务员回避制度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报名前在永清县电视台、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2021年6月2 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将《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由本人签字)、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页、毕业证、学历证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书(附件2)等电子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以及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zhaopinkaoshi@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18210329350),邮件主题以“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姓名+手机号”命名,不按规定投递邮件或提交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3)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用工需求(详见附件3),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用工要求。凡有关证件材料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工作人员有权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接笔试考试短信及邮件通知后,自行到个人邮箱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