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及专业
报考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专业要求:法学类专业,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优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不限专业。
(三)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其中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2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9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longmen.gov.cn)查看公告,下载《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填写好后发送至邮箱:jcyzzb@longmen.gov.cn。
(三)报考要求
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根据招聘岗位的业务技能需求进行考试,笔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
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核,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结束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出示本人内地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2份(可现场复印);
(2)出示学历证书(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2份(可现场复印);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提交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