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招聘5名书记员、1名打字员(均为编外临时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2)赣州市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专业要求:(1)书记员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优先;(2)打字员岗位要求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至6月16日
2、报名地点:南康区泰康东大道202号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楼主楼四楼412室)
3、联系人:管主任 联系电话:0797-6638512/13479941230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2份(关注“赣州南康检察”,文末识别二维码可下载);(2)本人有效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当即退回。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本院组织的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