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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5人)

2021广东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5人)

珠海人力资源网 | 2021-06-16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4.报考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者应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法学或法律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有法律职业经历的优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书记员年总经费约12万元,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6日至6月30日(截止至当日16:00)

(二)报名资料

1.《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交可编辑Word格式文件及含本人签名的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各一份;

2.报考者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电子版;

3.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扫描件;

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扫描件各一份;

6.报考者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若有法律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扫描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征信记录(此项可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

(注意:报名材料文件格式不符者,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者,将被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

(三)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地址:xzjc_hr@ezhiduo.com。报名资料扫描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 “应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姓名”字样。

(四)打印准考证

使用A4纸及时打印《准考证》并签名,以备考试现场查验。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经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应聘者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1:3比例时,不予开考;

2.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核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粤康码”,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