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1浙江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招聘雇员公告(3人)

2021浙江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招聘雇员公告(3人)

义乌市人民政府 | 2021-06-24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3名。根据《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雇员主要从事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共3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7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须本人到达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地点:义乌市人民检察院(香山路369号)320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85789573

报名所需材料:

1、《义乌市人民检察院雇员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

3、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聘者思想水平、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天。

(五)录用

公示期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入岗手续并签订《雇员劳动合同书》,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初次聘用期为1年(含试用期),工资按《义乌机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六)建立储备库

考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在下一次组织招聘前,缺额人员可从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17日

原标题: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w.gov.cn/art/2021/6/17/art_1229143072_3850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