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人员短缺的现状,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50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0名,其中书记员15名,主要为补充员额法官缺口并承担相应司法辅助任务;司法警察协助员5名,负责人民法庭的安保和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执行助理员10人,配合员额法官担当案件执行工作。
2、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0名,其中书记员12名,主要从事检察辅助工作;刑事执行检察人员5名;司法会计助理员1名,应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网络管理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4日至2003年11月4日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性别等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辞退的;
(3)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9日在任丘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任丘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任丘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12:00,下午1:30—5:30)。报名地点在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考生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免冠2寸彩照,报名前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认真如实填写,报名时提供打印版,并在承诺处手写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