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包括个人撰写的文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时提交报名所需的纸质相关材料;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予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及实操考核环节。若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3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根据通知参加面试;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考察环节。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未进入的不予通知。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考核小组组织对进入考察环节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收到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七、公示
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综合各环节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局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确定为聘用人选,由本院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按照区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并按选聘的岗位安排具体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考前48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五)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点击下载>>>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17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1月公开选聘特聘专干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9524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