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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惠州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补充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9人)

2022广东惠州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补充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9人)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的发放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最后一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可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3.考察。博罗县人民检察院严格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1.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罗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雇用。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期、试用期内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在下一次同一岗位补充招聘工作启动前,如有人员补充需求,本院可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次序直接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拥有检察工作经验者,笔试成绩加10分。

2.本方案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需在我院工作服务至劳动合同期满之日。在合同期限内应聘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培训费和其他依法应当支付的费用。

5.本公告由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补充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28日

原标题: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补充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ljc.gov.cn/showinfo-22-12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