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材料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报名材料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报名。
公民自荐报名的,填写《听证员自荐报名表》。(以上表格可到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qinhuangdao.jcy.gov.cn/下载)
1.以邮寄方式报送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一式2份;
(2)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
邮寄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600号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邮编:066000,收件人:王凯,联系电话:0335-3955235。
2.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的扫描件;
(2)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
(3)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4)学历证书扫描件;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扫描件。
以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制作成PDF电子版。通过网上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应当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七、选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听证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听证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听证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听证员候选人。
(二)组织考察。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将组成考察组,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三)确定人选。通过组织考察的听证员候选人,由市检察院组织评议、集体研究,确定听证员拟任人选。
(四)社会公示。将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颁发听证员证书,并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听证员名单。
八、联系方式
有关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事宜,可向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咨询。
联系电话:0335-3955235
邮箱:1911568969@qq.com
检察听证员报名二维码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19日
原标题: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选任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3nQ8HtnmA3JFHbYpjUD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