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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公告(4人)

2022四川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公告(4人)

(四)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征信情况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现实表现材料(现所在单位出具)。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及宣传工作辅助人员聘用后不解决户籍迁移。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经开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委托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公告》的未尽事宜,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六、防疫要求

(一)招聘所有环节,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于报名开始起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行程码状态。

(二)考生在领取笔试通知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及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以下几种考生不得参考:

1.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2.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3.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4.考试前22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七、联系方式

地址:绵阳经开区电子制造产业园18幢3单元2楼

报名咨询电话:0816—2825388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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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20日

原标题: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kq.my.gov.cn/yqyw/ggtz/30397201.html